這個不知道買方有沒有在上PTT啦? 如果有的話還可以用一招試看看 就是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連一毛錢都不用賠! 民法雖然是很自由 但是如果抵觸法律的話 就是無效 根據 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仲介業者收費不能超過百分之6 也就是說,如果總金額1000萬的房屋 仲介業者最多只能收到60萬 如果超過的話 就是違反法律 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就是無效的 如果依照原Po所說的 房仲業者不只要收5%的違約金 還要收買方2%賣方4%(?) 這樣到最後 房仲業者可以收到房屋總價 11% 也就是說可以拿走110萬 這個完全是不符合法律的 所以才說了違反法律的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大概是這樣… 我宣布這局不算 大家拿回籌碼重玩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223.139.59.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home-sale/M.1731603891.A.2C0
huiliu: 倒果為因 11/15 01:21
qwe31633: 錯誤理解。。 麻煩重讀法律 11/15 04:20
qwe31633: 請去讀好消費者保護法 11/15 04:23
DeathStarDS1: 房仲只能拿500元車馬費 11/15 04:44
jackself: 不想付就不要找房仲 找了還不給錢 11/15 07:24
boggicer: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 11/15 07:24
physicsdk: 房仲要拿錢就讓交易順利完成啊 就沒賣成還跟人家凹幾 11/15 07:27
physicsdk: 十幾百萬 有沒有點基本的良知 11/15 07:27
howzming: 違約金是買賣雙方的事,服務費是買賣雙方跟仲介公司的約 11/15 07:49
howzming: 兩個似乎不相關. 11/15 07:50
kevin963: 這id不意外 11/15 08:21
Chiason: 包養? 11/15 08:21
akita690: 來看法官怎麼說 11/15 08:36
physicsdk: 笑死 買賣各自委託房仲 求得就是服務 交易完成 房仲收 11/15 09:29
physicsdk: 取服務費還大言不慚地說交易是買賣雙方的事 哪一間說 11/15 09:29
physicsdk: 出來我看你們大頭有沒有本事在媒體面前講 11/15 09:29
Markell: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11/15 09:29
DeathStarDS1: 房仲滿口成年人對簽約負責,你的滿口謊言要不要負 11/15 10:16
DeathStarDS1: 責。 11/15 10:16
DeathStarDS1: 小心點,這個社會大家騙來騙去,不要以為只有你很 11/15 10:17
DeathStarDS1: 會騙。 11/15 10:17
ffffaaaatttt: 不知道是反串搞笑還是認真的,不然以這邏輯你國考 11/15 10:54
fuoya: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11/15 10:54
ffffaaaatttt: 幾年都不會上 11/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