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標題分享最近剛被紅燈右轉違規機車撞上包包 剛好就發生在撞上行人車禍的隔幾天 以下是身上運動相機錄下當時被撞到包包的情況 https://youtu.be/JgOWfZx1MRY?feature=shared
包包前方放的手機被撞致碎裂(影片咖的撞擊聲 氣到不行去檢舉,以下是結果 處理結果: 不舉發:採證影(相)片行為態樣未符合違規構成要件(經審視台端檢附影像(照 片),依據交通部110.03.30.交路字第1090037825號函意旨,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 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 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該車輛距離行人無法客觀判斷一 個車道寬,爰不予舉發) 承辦單位: 永康分局交通組 連絡電話: (06)231-8871 連放身上這麼近的運動相機都無法被採信 5/26收到結果當下氣到立刻打電話去詢問,並且告知我有物品被毀損又該如何處理,電話那 頭的警員跟我要了聯絡電話,說之後會請承辦人員通知我,結果就是到了6/5仍然沒有任何 回應。 有人處理過類似情事可以分享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當下已經確認行人號誌亮綠燈才走還是被撞,結果被擦撞方不被採信就算了,東西毀損也無 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223.138.120.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Tainan/M.1749083910.A.32D
rcat2010: 有報案肇事逃逸嗎? 06/05 08:53
NTUxTED: 當下只覺得他是不禮讓行人擦撞到包包應該沒事就沒立刻報 06/05 08:55
NTUxTED: 警 06/05 08:55
kaokain: 報案,什麼承辦人聯繫都是敷衍了事 06/05 09:09
iam0718: 前幾天高雄還屏東的檢舉不讓行人被駁回 因為沒入鏡 XD 06/05 09:12
fuoya: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 06/05 09:12
zirong: 不要用檢舉的,直接去報案吧!若警方不給報案三聯單的話 06/05 09:22
zirong: ,還可以再找記者上新聞 06/05 09:22
csjh960023: 這樣還能事後去警局報案嗎? 06/05 09:30
NTUxTED: 謝謝大家的回覆 06/05 10:48
haywk: 毀損不罰過失犯 06/05 12:21
Apasiri: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06/05 12:21
haywk: 先說明有時候我有時候說話比較直接,沒有不敬的意思。 06/05 12:31
haywk: 如果第一時間影片放到網路上然後新聞有炒起來,才有機會引 06/05 12:31
haywk: 起官方重視。 06/05 12:31
haywk: 再來探討警察為什麼不開單,因為你不是個咖,什麼樣態不明 06/05 12:31
haywk: ,無法證明距離隨他瞎掰,你也無可奈何。如果你是個咖,警 06/05 12:31
litidi: 未看先猜這包養 06/05 12:31
haywk: 察就去調路口監視器補強證據了。 06/05 12:31
haywk: 刑事毀損不罰過失犯,對方就不是故意撞你,所以只能走民事 06/05 12:40
haywk: 損害賠償。刑事報案警察是要受理但走到檢察官那一步也是不 06/05 12:40
haywk: 起訴,頂多就好警察會幫你問對方要不要賠你手機,少浪費雙 06/05 12:40
haywk: 方時間。 06/05 12:40
Merzario: 一定又是這包養 06/05 12:40
NTUxTED: 我完全理解樓上意思 06/05 12:40
NTUxTED: 會裝運動攝影機就是因為,過去在這條路上,被汽車紅燈直 06/05 12:42
NTUxTED: 線衝刺差點撞上,立刻打電話到派出所說要報案,派出所說 06/05 12:42
NTUxTED: 這邊的路口監視器不能讓你這樣調,有受傷再說,的確,我 06/05 12:42
NTUxTED: 們普通市民根本就不是個什麼咖 06/05 12:42
Muzaffer: 包養平台不意外 06/05 12:42
NTUxTED: 再加上前面的人行道,我被騎上去的機車按過多次喇叭,也 06/05 12:43
NTUxTED: 在走人行道時被騎ubike的學生直接撞上屁股 06/05 12:43
NTUxTED: 所以我完全理解樓上說法 06/05 12:43
tf010714: 永大路喔 那邊真的交通地獄中的第18層 06/05 13:20
NTUxTED: 是阿,人行道每天都有汽車機車腳踏車衝上來,而且是整台 06/05 14:28
MIJice: 覺得包養網EY嗎 06/05 14:28
NTUxTED: 衝上來沒在跟你客氣的 06/0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