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第三講,我只能說賴清德沒有最猛,只有更猛!!! 他今天演講邏輯是:中華民國憲法 七次修憲歷程 憲政機關權責 本屆國會爭議法 案、為何行政院覆議 更大的民主:直接民權、公民力量 完整敘述了一年半來立法院亂象,以及大罷免的正當性、必要性。誠摯推薦聆聽或是閱讀我 的聽講筆記(放在留言)。 金句摘要 七次修憲說來簡單,但我要再次強調這是經過漫長歲月,許許多多人走上街頭,陳情、抗議 ,甚至被抓被關犧牲生命,所促成的結果。 我再強調一次,它(憲判499)代表了議會政治,民主政治就是議會政治,代表議會政 治的界線,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不是這樣子的。 我要先說,大家都一樣大,沒有說哪個院比較大哪個院比較小,這是憲法的精神。 比如人民想要什麼法律,但議會都不願意做,人民可以創制。國會或議會通過的法案, 不符合人民的需要,他可以複決。人民選出的代議士,無論是立法委員、議會,甚至村里長 ,人民都可以行使罷免權,這是相當特別的。 這是我當過四屆立法委員,我沒有看過立法委員通過法律,會被判決違憲,甚至侵犯那 麼多機關的憲法職權,從來都沒有,台灣有史以來從來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06.104.124.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Marginalman/M.1751258020.A.C37
a114514: 好猛喔 06/30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