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07175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恐怖!高雄孕婦大白天被推落偏僻路邊水溝性侵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懷有6個月身孕女子,去年7月下午產檢完搭公車返家 途中,被素不相識的張姓男子一路尾隨,至高市大樹區偏僻道路,持菜刀威脅強推入水溝 中指侵得逞,經路人發現大聲喝斥張才倉皇逃離,仍被警方循線逮捕,被依攜帶兇器強制 性交罪判處6年8月,並需監護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張男與懷有6個月身孕被害女子素不相識,去年7月10日下午14時許,張男 在公車上見到她,即鎖定作案目標,於大樹區一處公車站下車後,張一路自後跟蹤,孕婦 雖察覺有異,試圖尋人求救但整條路都沒人。 張男待走到斜張橋下附近,見四下無人,亮出菜刀,抵住她頸部強壓在地上,並將她推落 水溝強脫衣褲指侵得逞,張意圖更進一步時,遭路過民眾王姓夫婦發覺,出言喝斥制止並 拍下照片,張遂將菜刀遺留現場後,徒步逃離,被害女子得知獲救後,放聲大哭,張男不 久被警方在派出所附近以準現行犯逮捕。 被告張男到案坦承犯行,醫院鑑定張雖因腦功能障礙,達輕度障礙程度,但理解力尚可且 定向感佳,依其案件發生前之規劃,案發過程之執行判斷,評估被告之辨識其行為違法能 力無明顯缺損。 橋頭地院審酌張有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並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而依攜帶兇器強制性 交罪判處6年8月,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高雄人也太兇殘 光天化日把孕婦推到水溝性侵 路上是沒人嗎? 治安差成這樣喔 孕婦都下的了手 根本畜生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200.245.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HatePolitics/M.1744261456.A.6A1
zeuswell: 綠畜看不到 114.140.66.23 04/10 13:08
q347: 高雄人難怪不支持大罷免 都是這種人 211.78.38.134 04/10 13:09
tony121010: 新聞就說有人阻止了 39.9.65.199 04/10 13:11
kaminari22tw: 綠畜:高雄河裡的浮屍都是自殺 101.12.153.218 04/10 13:13
Hohenzollern: 果然開始轉移話題XD 101.12.155.96 04/10 13:32
TwixBar: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101.12.155.96 04/10 13:32
linnx: 4%草仔連孕婦都下手真的毫無良知 61.227.201.29 04/10 14:40
JamesSoong: 沒被分屍已經要感謝党了 223.137.63.154 04/10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