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央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林長順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婚外情還包庇女友色情護膚店 員警遭懲戒撤職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台中市警察局蔡姓警員與賴姓女子婚外情,包庇賴女經營的色情護膚店,並洩漏警方查緝 訊息,刑事部分,法院判刑蔡男1年10月確定;懲戒法院判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 訴。 判決指出,蔡男原任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於民國101年2月6日至102 年12月31日支援第一分局行政組正心正風業務,負責查緝取締色情賭博等業者,102年2、 3月間,當時已婚的蔡男與已婚的賴女發展婚外情。 判決表示,賴女當時在台中市經營經營色情護膚店,從事媒介、容留女子與人為性交易, 蔡男違背職務未予積極查緝,甚至洩露警方查緝訊息,包庇賴女繼續經營色情護膚店。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公務員包庇他人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10月 ,褫奪公權1年,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台中市警察局去年9月將蔡男免職,並由台 中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為,蔡男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洩漏查緝取締消息,與色情業者公然發 生婚外情,嚴重敗壞國家法紀,玷污警察及政府信譽,除了承認婚外情外餘均矢口否認, 欠缺反省,並無悔意,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1070043.aspx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不意外 -- 聽音樂都 wav 看影片都 avi 看圖檔都 bmp 拍張照都 r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164.128.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Gossiping/M.1704692014.A.C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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