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plusYamada: 三分之一板: 04/29 08:03
推 ttcml: 二創的版權問題確實有點灰色 04/29 08:03
推 s87879961: Kuso 我是穿越了嗎 04/29 08:03
推 pttisfuck: 動搖洽本 04/29 08:05
推 CactusFlower: 其實這篇寫得還算合理啊 04/29 08:06
→ ttcml: 情報圖確實(ry 04/29 08:07
推 toulio81: 一個模糊的標準只可能得出模糊的結果,總是會出現判斷 04/29 08:11
→ toulio81: 誤差,導致A可以B不行,而這點誤差就是可以加以利用的 04/29 08:11
→ toulio81: 方便手段 04/29 08:11
→ kusotoripeko: 灰色地帶,官方沒抓只是因為有利於作品討論 04/29 08:12
→ dreamnook2: 譯: 我要執法就執法 (其實也沒錯?) 04/29 08:18
推 LABOYS: 媽祖: 04/29 08:18
推 laigeorge89: 反正不要激怒原作就好了吧,畢竟有告才有意義 04/29 08:18
→ laigeorge89: 媽祖沒著作權吧 04/29 08:19
推 scotttomlee: 嗯,主要也是看權利者要不要告,畢竟他有那權利 04/29 08:20
→ ITMazoku: 色色算合理使用範圍嗎? 04/29 08:24
→ hk129900: 不算 04/29 08:26
推 tim1112: 換言之就是要把權利者安奈好 04/29 08:26
→ tim1112: 讓權利者開心,他就比較不會在腦中浮現吉他兩字 04/29 08:27
推 syldsk: 法官:他都氣到要告你了 04/29 08:30
推 ssarc: 然後有更多的法官要自殺了 04/29 08:30
→ skyofme: 合理使用通常都要直接上法院判決吵吧 04/29 08:31
推 s7503228: 之前那個把電影剪成幾分鐘看完的系列就是宣稱合理使用 04/29 08:34
→ s7503228: 原則但是法官不採信 被版權方告還是敗訴啊 04/29 08:34
推 PunkGrass: 我以為是由版權方認定欸 04/29 08:35
推 kayliu945: 版權方又沒有公權力認定有什麼用 04/29 08:37
推 PunkGrass: 可以讓人跑法院啊 04/29 08:38
噓 ken30130: 又想帶啥風向了 04/29 08:39
→ skyofme: 版權方能做的就是告你 04/29 08:40
→ skyofme: 你覺得吵的贏就上法院吵 04/29 08:40
推 fire32221: 純惡搞博君一笑就算了,有些被招安二創人甚至仗著官方 04/29 08:44
→ fire32221: 授權就在那邊亂搞 04/29 08:44
→ fire32221: 畫得東西根本是在原作上拉依托答辯 04/29 08:45
推 Dayton: parody本來就是合理使用範圍 04/29 08:51
推 shortoneal: 版權方要的就是模糊,因為有些二創的確是有利官方的 04/29 08:51
→ shortoneal: 看不順眼的也有工具能宰 04/29 08:51
推 amdvega: 圖中那部在中國紅了之後有些換臉換聲感覺確實有逾越 04/29 08:52
推 widec: 是看著作權人要不要告吧 04/29 09:00
推 ARCHER2234: 本來就是這樣啊,而且很多國家基本都一樣好嗎,怎麼 04/29 09:03
→ ARCHER2234: 有人還想帶風向 04/29 09:03
推 laigeorge89: 就注意二創的立場不要和原作相反就好了,不論什麼的 04/29 09:07
→ laigeorge89: 立場 04/29 09:07
→ laigeorge89: 偶爾也會遇到什麼都不行的,但通常都會先講 04/29 09:08
→ starwillow: 其實就是看版權方要不要管而已,像同人賣錢幾乎都算 04/29 09:10
→ starwillow: 踩線了 04/29 09:10
→ frice: 合理怎麼會是法官認為,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 04/29 09:31
推 devicer: 講的很好 那合理是誰認定 04/29 09:50
噓 Innofance: 二創的版權沒有灰色好嗎 04/29 09:56
→ Innofance: 只是屬於告訴乃論,版權方一定有權告你 04/29 09:58
→ Innofance: 同人有盈利是100%侵權,告了一定成,只是因為屬於非商 04/29 10:00
→ Innofance: 業,亦不具替代效果,通常版權方都是選擇默許不處理 04/29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