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完全阻止你從事該項興趣的活動嗎? 譬如前陣子爭議很大的iwin事件 算不算一種把興趣判死刑的行為呢? 假如現在的時間線是iwin完全得逞的時間線 真的能有效嚇阻 讓人放棄創作或觀看二次元圖圖嗎? 我看是不行吧 更多會轉用vpn或地下化之類的 那為什麼覺得死刑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01.12.17.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C_Chat/M.1714013796.A.323
doremon1293: 會先把知道我興趣的人全殺死 04/25 10:57
wvookevp: 犯罪成本 04/25 10:58
minagoroshi: ㄏ 04/25 10:58
Wardyal: 當然可以ㄚ 我又不想死 04/25 10:59
peterisme17: 所以呢? 04/25 10:59
Chiason: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4/25 10:59
testwindraja: 命題錯誤, 你還是從頭來吧 04/25 11:00
globe1022: https://i.imgur.com/UPZe83i.gif 04/25 11:01
leobb1001f: 釣得不錯 下次別釣了 04/25 11:04
roxas: 老哥你這叫反社會人格 04/25 11:09
keyboking: 能啊,不過我會開始到處栽贓那些反我興趣的人。 04/25 11:53
Markell: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4/25 11:53
flow7013: 。 04/25 12:17
flow7013: 易於入罪、輕易定罪到了極限不會增加治安,只會偏向中 04/25 12:17
flow7013: 共的的選擇性辦案,平常不辦,需要的時候依法大屠殺。 04/25 12:17
flow7013: 。 04/2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