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個聯盟處理這種事的方式都是報酬的方式解決 例如nba,為了解決某人組出per124大團抱團(還拿不到冠軍)這種事,官方推出了指定新 秀 為了解決某人打輸就跪舔對手加入這種事,官方推出了指定老將條款 這些條款本質都是,你照著聯盟走不要搞事保持忠誠,薪水就高 這次入札也一樣,25歲才能有高額入札金就是保證日本的年輕投手不會一窩蜂的走 誰知道有球隊完全不在意報酬的 (密約說沒證據我就不討論了) ※ 引述《Fitzwilliam (version 2.021)》之銘言 : https://www.tokyo-sports.co.jp/articles/-/323212 : 一方面稱讚羅德寬宏大量,朗希肯定感激不盡, : 同時卻又擔憂這種先例一開,若不把規範訂得更完善, : 日本棒球恐怕要淪為美國的殖民地,人才隨便就被吸走。 : 我想這才是多數認真看球的球迷在討論和關注的重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14.136.195.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BaseballXXXX/M.1731150828.A.969
choobii: 現在是要研議怎麼對付球團跟球員都是腦袋有_的 11/09 19:17
CrossroadMEI: 不然就學中職啊 旅外跟FA脫鉤 旅外年限歸旅外年限 11/09 19:19
CrossroadMEI: FA只計算國內在籍期間 11/09 19:19
CrossroadMEI: 所以回國一定要回母隊 避免人財兩失 11/09 19:20
GyroZeppeli: 也不用改吧 羅德就是特例啊 11/09 19:20
alexantiy: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11/09 19:20
WasJohnWall: 罕見特例為啥要改,就一個球團發瘋不要錢而已(或許 11/09 19:21
WasJohnWall: 是密約) 11/09 19:21
shifa: 就擔心有密約不算特例的狀況下要亡羊補牢吧 11/09 19:23
WasJohnWall: 球員放棄2年後賺上億美金+球團放棄2年後賺上千萬美 11/09 19:23
WasJohnWall: 金的事情同時成立欸 11/09 19:23
sowrey: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11/09 19:23
kevenchia: 拿不到冠軍真的超好笑 11/09 20:05
gopher: 這次案件就是特例,根本沒必要為了這次事件再改規則 11/09 20:06
gopher: 朗希提早兩年旅美對羅德和朗希都很虧,唯一爽到的只有mlb 11/09 20:06
gopher: 球團 11/09 20:06
gopher: 除非遇到像是朗希這樣不在意少了好幾千萬美金收入,否則 11/09 20:08
cw758: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11/09 20:08
gopher: 理性的球員也會選擇待滿25歲再旅美 11/09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