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sTaLiCa (DOSstamp)
標題[討論] 刑法100條不能處罰思想犯
時間2025-07-11 15:55:37
刑法100條即一般所謂的「普通內亂罪」。條文中「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顛覆政府
,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而著手執行者」,語意曖昧,很容易將以非暴力手段提出、
討論、分享異議言論,都打成「意圖叛亂、著手實行」,因而常被國民黨政府用來入人於
罪。
1992年5月15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明定以暴力手段才能定罪
意圖破壞國體:喊「中國打來代表金門去談判」! 陳玉珍:違法也會去
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離島建設條例》 陳玉珍 陳雪生
顛覆政府:預算變成藍白立院可以增加??? 擴權伸手到行政院監察院
還有全黨直接作弊抄名冊偽造文書要作弊罷免立法委員
藍白是不是還沒發現
刑法100條只是修正
而且修正成為"有暴力手段"才合乎
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15502
這樣算不算暴力?
更何況
還有人偷偷跑去香港找中共高層
還跟王X薇委員串通說他人在花蓮
甚至貼出運動的照片
結果才被人撞見人在香港
還有照片影片為證
所以
內亂罪
國民黨很會用阿!
我們是不是準備看羈押大場面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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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yobearman: 支持你擴大適用範圍 49.216.42.38 07/11 16:01
→ DosTaLiCa: 刑法如何擴大? 擴大解釋是藍白在做的 60.248.140.207 07/11 16:02
→ zixiang: 民進黨每天都在擴大解釋,不知道他會怎 61.228.71.42 07/11 16:02
→ zixiang: 麼用 61.228.71.42 07/11 16:02
推 usoko: 不是法官要怎麼擴大解釋 你不懂法可以問啊 133.237.7.86 07/11 16:03
推 vd422: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 133.237.7.86 07/11 16:03 → zixiang: 改天他們在立法院,派89捷去挑釁,坦克 61.228.71.42 07/11 16:03
→ zixiang: 珍沒忍住就有暴力行為了 61.228.71.42 07/11 16:03
→ hbj1941: kmt沒有再跟你演,還需要擴大解釋去辦你 39.15.56.121 07/11 16:03
→ hbj1941: ? 39.15.56.121 07/11 16:03
→ zixiang: 而且民進黨在野說要廢的東西,執政後又 61.228.71.42 07/11 16:05
推 lutano: 真的有這麼多人在找包養嗎 61.228.71.42 07/11 16:05 → zixiang: 好香,基本上只有死忠聽的下去 61.228.71.42 07/11 16:05
→ x4524: 暴力手段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在定罪前用羈 49.217.127.162 07/11 16:15
→ x4524: 押等手段處理反對勢力 49.217.127.162 07/11 16:15
推 oherman: 改成用金錢、利益或暴力,藍白就符合了 59.125.63.181 07/11 16:17
推 muiwo: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59.125.63.181 07/11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