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一年五月的修正裡面 把刑法一百條加上了 強暴脅迫的字眼 表示需要有具體行動才能夠適用的法律 將過往的解釋空間縮小至具體行為 這樣子來說 目前的行為適用於有具體的內亂行為嗎 在那邊講思想犯的應該不知道刑法一百條跟以前長得不一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220.135.249.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HatePolitics/M.1752219396.A.C26
DosTaLiCa: 這些人就是看不懂法律.... 60.248.140.207 07/11 15:38
evaq: 因爲網軍只想造謠帶風向 他們讀書犯法 27.51.128.110 07/11 15:39
shinchun: 怎樣的行為算具體行為啊? 210.61.233.66 07/11 15:43
shinchun: 柯建銘舉例在國會打架... 210.61.233.66 07/11 15:43
frank666: 哈哈 藍白網軍不意外 101.10.49.129 07/11 15:43
xayile: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101.10.49.129 07/11 15:43
Dia149: 就是叫藍白修掉這一條啦 42.70.18.165 07/11 15:44
gagoga: 公開照製圖都羈押了,肢體衝突就算脅迫啦 39.12.91.0 07/1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