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323000027-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嘉義地院近日審結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原告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國小 女教師小如(化名)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頻繁傳送鹹濕對話、性愛照片,還多次 發生性行為,甚至相約參加雜交派對,嚴重破壞婚姻和諧。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如確實侵 害小美的配偶權,判決小如應賠償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民國98年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然而,小美於113年1月25日 意外發現,丈夫竟與小如有不正當交往關係。根據小美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小如與阿德 不僅頻繁討論情色話題,還互相傳送性愛照片,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內容露骨至極。 對話中,小如與阿德不僅討論性愛細節,還提到「肛交」、「SM」、「口交小公主」、「 鞭子」、「每次都射在你身體裡面」、「射在你嘴裡」、「屁股被X很爽」等敏感話題, 甚至相約參加雜交派對「看你被別人玩」。小美痛批,小如明知阿德已婚,仍與其發展不 正當關係,嚴重破壞她對婚姻的信賴,因此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規定,向小如求償 100萬元。 面對指控,小如辯稱,她並不知悉阿德已婚,且小美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她知悉 阿德的婚姻狀況。她還質疑,小美未將阿德列為被告,僅憑阿德的單方面說法,難以證明 她侵害配偶權。 然而,法院審理後發現,小如與阿德的Line對話中,多次提及「回家後不方便打電話」、 「要避開太太」等內容,顯示小如確實知悉阿德已婚。此外,證人阿勇(化名)也證稱, 阿德曾親口承認小如知悉其已婚,並與其發生性行為。法院因此認定,小如確實侵害小美 的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後,認為小美請求的精神慰撫金以45萬元為適當 ,超過部分不予支持。可上訴。 附註: 民事判決編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訴字第八八三號 對話內容: 劉XX:一直忘記問你感想。 被告:對啊,我一直在等你問。 被告:我發現好像喜歡在樓梯,小空間的感覺。 劉XX:但是我沒想好在樓梯怎麼玩。可能以後可以。等你比較習慣那個以後。 被告:比較習慣那個。 劉XX:肛交。 被告:在樓梯做嗎?壓在牆邊或牆角的感覺就很棒。 劉XX:要等你習慣才可以。要不然你會痛死XD。你沒發現我們花了多少時間讓你習慣有 東西插進去嗎? 被告:當然有。 劉XX:所以肛交你喜歡嗎? 被告:喜歡耶,意料之外的舒服。 劉XX:那以後就常常要洗屁股了XD。 被告:也不用常常,在見面前在浣腸就可以了。 劉XX:上次的皮鞭拍得還不錯。 被告:超棒的,那跟第一次約的那一根一樣嗎? 劉XX:不一樣,第一次的是鞭子。 被告:除了鞭子以外我,不記得還有一根。 劉XX:不是,另一根是散鞭。 被告:對了,我想起來了。昨天打打跟強制高潮比較多。我覺得昨天比之前更不耐打。 劉XX:太久沒被打了,我覺得。上次我也沒有認真打你,都在玩你的屁屁。 被告:對呀我也覺得。有認真玩屁屁。 劉XX:你幫他口交。 被告:當然。 劉XX:所以你還是口交小公主的意思。 被告:有名無實。 劉XX:乖,我是覺得很爽啦,尤其是你跪在樓梯上幫我的時候。 被告:有比較安慰一點。 劉XX:我懷疑上次見面我已經累癱了。很擼的不認真? 被告:但幹得很認真。 劉XX:好像是,但是起碼你屁股被幹很爽ORZ。 被告:我知道很好奇,插陰道跟插肛門有什麼不一樣的感覺。我跟他說我們在找第三個人 玩。他說他有興趣。 劉XX:我們每次見面我都有射呢,這樣有沒有開心一點點。 被告:一點點點。 劉XX:而且每次都射在你身體裡面呢,這樣有沒有更開心一點點點。 被告:多久沒有喂我了。 劉XX:話說你那天要來嘉義。 劉XX:喝完喜酒去左營站搭車。 被告:所以找到要訂哪間了。 劉XX:耐斯百貨,他有陽台。 被告:人超多耶,確定嗎? 劉XX:沒關係,不去陽台也可以XD。 被告:到家。 劉XX:謝謝你陪我玩,這次感覺到有爽到,雖然熱了點。 被告:我也玩的很爽, 劉XX:週五晚上,爽嗎? 被告:當然爽WWW,但妳好像有手下留情的感覺,竟然沒有什麼痕跡。 劉XX:其實沒怎麼打,我覺得。而且我怕你被純情男殺死,所以不敢打太嗨。 被告:對呀。 劉XX:但是有爽嗎? 被告:有。 劉XX:不過你好像沒有高潮。 被告:好像沒有。 劉XX:下次改進ORZ。 劉XX:你不喜歡我射在你屁股裡面嗎? 被告:喜歡,但還是要哼一下。 劉XX:憑實力作死的意思,然後還要射在你嘴裡。 被告:你要先有體力再說。 劉XX:然後你17號要給他玩,21號要被我玩。你這樣受得了嗎。 被告:可以的,相信我的耐受度還不錯。 劉XX:是哦,所以我們要努力把你玩。所以我們都報名 參加,然後在旁邊看你被別人 玩,我覺得可以。 被告:只看不動手嗎。 劉XX:當你被別人玩完以後,再來秋後算帳。 雙方背景: 原告:碩士畢業,目前談離婚中,無子女,銀行工作,月入約4萬多,無不動產 被告:大學畢業,目前為國小教師,112年度之總收入約41萬元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18.101.169.13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sex/M.1742685975.A.3D5
njunju: 未來一半人口不婚不生主義 已婚人夫會越來越香 03/23 07:44
amacus: 好猛 03/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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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lightz: 真相建議別看了……之前板上有找 03/23 10:37
Notker: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3/23 10:37
cdm3201: 真相在哪裏 03/2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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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otaku: 不要去找 真的龍 03/23 20:21
PTTSYSOP: 真相100P。 03/24 07:12
Peycere: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3/24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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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SYSOP: 請問樓上哪看。 03/25 06:52
cobras638: 這對話內容... 03/25 16:20
pippen2002: 通姦除罪!破麻爽歪歪 03/2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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