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警凍未條性侵按摩師 賠百萬獲緩刑! https://news.ebc.net.tw/news/world/396371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23/12/15/1702652539_40993.jpg
一名馬姓男警員去年到高雄某芳療館消費卻動起歪念,對越南籍女按摩師指侵得逞,店家 當場報警,馬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事後支付百萬元與女方達成和解獲緩刑5年,另 需繳付公庫40萬元,雖逃過牢獄之災,但懲戒法院認為馬男擔任警務執法人員,行為嚴重 損害警界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芳療館位於馬男服務單位轄區內,馬為芳療館常客,去年1月初,他上門消費 ,與女性按摩師2人在包廂內獨處,竟色心大起,將按摩師壓在床上並上下其手,最後指 侵得程。女按摩師不甘受辱,趁馬男不注意,逃至1樓向同事求救,警方獲報趕赴現場並 逮捕馬男。 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馬男有期徒刑2年,因考量馬姓員警已付百萬元與被害人和解, 宣告緩刑5年,另需繳付公庫40萬元確定。但懲戒法院認為馬男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 ,已嚴重損傷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譽,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EVEA》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 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VEA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123.193.193.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sex/M.1702637404.A.770
aarzbrv: 這種不撤職讓他做牛做馬當義警每個月薪水用來賠才更狠! 12/15 19:56
aarzbrv: 這是起訴書:https://archive.ph/tQ2HP 12/15 20:05
cstease64: 有夠盤笑死 怎不直接去按摩店 12/15 20:07
aarzbrv: 刑罰:CTDM,111,侵訴,18,20230418,1:https://gyo.tc/1a63b 12/15 20:08
aarzbrv: 懲戒:TPPP,112,清,40,20231122,1: https://gyo.tc/1a63i 12/15 20:11
riokio: 包養? 12/15 20:11
aarzbrv: (原來已經先賠85萬惹……) 12/15 20:15
aarzbrv: (這樣還有55萬,其中40萬繳公庫,賠掉140萬耶!) 12/15 20:19
brella: 蠻畜牲的 12/15 20:28
aarzbrv: 馬姓警員稱己愛崗敬業: https://archive.ph/GmhKr 12/15 21:17
aarzbrv: 他強制性交的事沒曝光前,在媒體上的形象簡直是模範警察 12/15 21:19
wiimas: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12/15 21:19
rockinblue: 仗著自己警察想吃霸王餐,沒想到踢鐵板吧 12/15 21:39
william826: 硬上小姐、拔套 行情是3-500萬 12/15 22:03
Tribute: 為什麼不免職? 12/15 22:07
aarzbrv: 不免職每天上班才會心痛還要賺多久才能付清賠償金額呀! 12/15 22:17
aarzbrv: (就算他被關進監獄受虐,還不如被害人應有賠償都拿到) 12/15 22:23
Branlli: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12/15 22:23
joker00507: 這不用免職喔... 12/15 22:30
aarzbrv: 馬姓警員,還要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場法治教育, 12/15 22:32
aarzbrv:  外加緩刑5年期間配套接受保護管束惹…… 12/15 22:35
aarzbrv: 回william826:馬姓警員的老二沒被咬掉,好像應該心懷感激 12/15 22:50
aarzbrv:  再多賠一點喔?說不定賠500萬的話就不用撤職惹!XD 12/15 22:52
Cinedt: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 12/15 22:52
HunsKing: 高雄警察真的是西斯版常客,素質真TMD低 12/16 00:47
windyroad: 呵 警察不意外 12/16 02:43
enemyli: 要凹免錢的吧 12/16 04:00
laugh8562: 這樣只要停職一年 三小? 12/16 08:49
LVE: 高雄警察調到沒有法治的台中會怎樣 12/16 09:46
Drither: 是這個包養平台嗎 12/16 09:46
wbw: 笑死 去喝茶才2000 百萬以為是林志玲嗎? 12/16 09:51
aarzbrv: 這板的外國色情行業消費心得,其實也不乏看板TPC_Police 12/16 10:44
aarzbrv:  部分忠實板友的貢獻(以前常逛這板也為了抓包條子)… 12/16 10:46
keepingtime: 警察性侵不但沒加重其刑還緩刑?!可悲司法! 12/16 10:47
aarzbrv: 馬姓警員不是在上班時犯強制性交,當然不能因職務加重… 12/16 11:18
Notker: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12/16 11:18
siibouf: 警察性侵不用免職?還可以緩刑??果然臺灣司法一極棒 12/17 00:08
ukimenustah3: 公務員的懲戒不是普通法院的事務範疇啊 12/19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