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cia (雪夏)
標題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
時間2025-07-04 09:41:34
羈押很正常啊,看下面這個案子就是得罪檢察官連續羈押
https://tinyurl.com/3dtuw539
(優質三立新聞)
超商竊盜案,25元奶茶包*2
證據:監視器沒看到嫌疑人把奶茶拿走後放回
→但是當下檢查嫌疑人隨身物品未發現奶茶
→沒有拍到其他任何東西,例如把東西藏起來的動作
→沒有其他任何證據
桃園地檢以竊盜公訴罪起訴,並因嫌疑人不配合到案通緝且羈押兩次
(嫌疑人並無逃亡,故意浪費警察和檢察官時間而已)
期間仍未發現任何證據,遭地方法院判無罪
檢察官極為憤怒提起上訴,證據同上
高等法院判無罪,在判決書狂噴檢察官沒事找事
其他要點:
共耗時近四年,國賠18000元
本案超商店長無意追究,連續數年被迫多次到案說明,
包含到警局與檢察署
嫌疑人未請律師,國家派公設辯護人被迫頻繁出庭
包含通緝、拘提、製作筆錄(都很多次)、
一審二審準備與開庭等
造成數百人無意義的勞動,以及無法估算金錢的浪費
並擠壓其他案件的偵辦
由此看來
我國司法體系應該頗有餘裕,明顯並未過勞
並沒有被詐欺集團害得一直加班
才有空搞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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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idarshin: 喔喔 49.216.251.59 07/04 09:45
→ artyman: 得罪公公 這也是重罪啊 當然要羈押 36.228.112.49 07/04 09:45
推 freedom77: 會讀書不代表會做事 42.73.169.17 07/04 09:55
推 mokumi: 有印象,連店家也不追究了,沒證據,還一 111.71.213.202 07/04 09:55
→ mokumi: 直上訴,不知道衝啥小的檢察官,吃飽太閒. 111.71.213.202 07/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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