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F661020 (秋風之痕)》之銘言: : 中華民國對於羈押的法律依據與要件, : 主要規定於《刑事訴訟法》 : 第101條至第114條,尤其是第101條與第101-1條為核心條文。 : 以下為整理說明: : 一、羈押的基本法源依據: :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1條 : 二、羈押的實質要件(刑訴法第101條): : 法院可以裁定羈押被告,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大類條件: :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犯罪事實與罪重): : 犯罪嫌疑重大(即有高度可能性犯罪) : 被告所犯為下列重罪之一者: : 法定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 恐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 曾經無故不到案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 : 通常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與「有羈押必要性」兩要件,法院才得裁定羈押。 : 三、羈押的必要性要件(刑訴法第101條第1項但書): : 除了犯罪嫌疑重大外,還必須具備以下「羈押必要性」之一: : 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 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或類似犯罪的可能性(再犯之虞) : 若無羈押之必要,即使犯罪嫌疑重大,也不得羈押。 : 四、其他注意事項 : 【1】比例原則(刑訴法第101-1條): : 法院應考量是否可以以較輕侵害人身自由之處分替代羈押,例如: : 限制住居 : 限制出境、出海 : 具保、責付、禁止接觸特定人等 : 此條規定屬於羈押的替代處分優先原則,強調最小必要性原則。 : 五、羈押的程序要件: : 須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法院需開庭訊問後,作出裁定(不得書面審) : 被告得聲請羈押庭公開(但涉及重大治安、偵查秘密者例外) : 六、羈押期間(簡要): : 偵查中:初次最多2個月,可聲請延長,每次1月,最多2次 : 審判中:依各審級不同,但原則上每次延長不得逾2月 : 結語: : 羈押是重大侵害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必須具備: : 犯罪嫌疑重大具羈押必要性無其他替代手段足以確保訴訟進行 : 若缺一,法院即不得准押。 : ====================================================== : 所以看起來迷式台因這次不知道能夠賺多少國賠的錢 ??? glacialfire: 問題是律師司法界沒人跳出來講?? 絕對還是有的 任何群體都不可能100%想法完全一樣 但是齁 司法界絕大多數的確覺得柯的被羈押沒有問題 不光是檯面上的 檯面下我接觸的幾乎所有法界人都沒覺得有問題 柯文哲基本上被羈押的最主要理由 就是不光北檢 連法院目前的進度 都認為他「的確犯罪嫌疑重大」 因為這樣 所以需要高度提防他串供滅證而羈押 只有小草才覺得阿北無辜 當北檢羈押就罵北檢 法院羈押就罵法院 反正小草自己把前提預設阿北是清白的 那麼審理進度到哪小草就罵到哪 而且所謂檢察官想升官而硬辦云云 在法界人士聽起來就超級好笑 業界都知道其實法界誰都不想辦大案 辦成了也沒什麼業績這種事 就是一個案罷了 大案還會有社會關注 搞得辦案過程外部干擾一大堆 麻煩死了 法官也是 抽籤排到大案的庭 都是幹在心裡 至於執政黨會提拔聽話的法界人士 更是讓他們滿頭問號 他們是考試進去的 身為公家人員一輩子在職場 歷經了藍綠不斷更迭 根本沒有哪一個執政黨有管道或能力去升他們的官 還是得通過考試加上上面有人退休 你沒考試取得資格以及沒有空缺 執政黨是要怎麼把你弄上去?? 何況民選政府會有換的可能 我法律公務員是做一輩子的 怎麼可能為你服務??? 我只能說這波小草瘋起來去針對法界 未來二十年 全法界的票大概一票都挖不過來了 法界現在覺得藍白支持者就是一群無知的神經病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860. -- 作者 s3520102 (戳寶) 看板 LoL 標題 [問題] JG藍起吃完紅後發現藍已經被吃完了,該? 時間 Mon May 5 23:15:48 2014
GCnae :藍不就被你自己吃了嗎? 05/05 23:16
ck8861103 :你有健忘症嗎05/05 23: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lub.com.tw), 來自: 42.75.206.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club.com.tw/Gossiping/M.1751592648.A.CCD
GCnae :藍不就被你自己吃了嗎? 05/05 23:16
ck8861103 :你有健忘症嗎05/05 23:17
EXIONG: 聽你在放屁 投完票記得你說的話211.23.39.13 07/04 09:31
EXIONG: 反正你刪文還是有紀錄211.23.39.13 07/04 09:32
xxxcv: 檢察官被民進黨的提名當司法院長,你怎麼114.136.237.171 07/04 09:32
Branlli: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114.136.237.171 07/04 09:32
xxxcv: 覺得沒有政黨讓他們升官114.136.237.171 07/04 09:32
liker1412: 所以你接觸那麼多人啊 絕大多數的法界60.250.51.145 07/04 09:34
sted0101: 好巧,西台灣狗界也是一樣45.144.227.6 07/04 09:34
liker1412: 人士你都接觸過 好棒60.250.51.145 07/04 09:34
virus2017: 。。。。。。 101.9.32.63 07/04 09:34
Cinedt: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101.9.32.63 07/04 09:34
preisner: 哪沒人講, 廖震影片就一堆質疑了60.248.161.28 07/04 09:35
preisner: 起訴書一出來就在說證據鍊完全串不起來 60.248.161.28 07/04 09:36
ataraxia: 認真上課 別發幻想文 220.133.50.219 07/04 09:37
jack529: 對啊 貪污1500萬 就算沒有金流 也確實該 144.48.39.14 07/04 09:39
jack529: 死 144.48.39.14 07/04 09:39
Drither: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144.48.39.14 07/04 09:39